儿子四岁不到在幼儿园上托班,遭老师拿笔戳手,手上被戳几处伤口,22号下午去接的时候儿子在学校没说,到家后才告之,马上就返回学校询问事情真假,儿子当着好几个老师还有园长指证了其中一位老师,但那位老师死不承认,园长说第二天她会调查处理,但第二天我们赶去学校询问处理的如何了,被告之那位老师已经辞职,在事情还没处理好之前,老师就一走了之了,这明显是心虚了想推卸责任,儿子现在也不想去这学校,我们提出要转园,园长只答应退学费,其它没有任何赔偿,打过教育局也没来学校调查,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询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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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幼儿园主张赔偿,并要求告知该老师身份信息
追问:园长现在就是只同意把学费给退了,没有别的赔偿,协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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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