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4年在南京的单位签署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不是本人签字,是否可以看成是无效的劳动合同? 2011年递交的辞呈.2011年申请的仲裁,在没过仲裁时效的情况下能到法院主张要求单位从2004年到2011年的双倍工资赔偿吗?法院能支持吗?希望得到解答!谢谢

劳动纠纷
2013-05-28 13:20: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4747
合同债务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4990
合同争议是否适用3年诉讼时效
民法典 330
合同争议是否适用3年诉讼时效
合同纠纷仲裁期限
民法典 489
合同纠纷仲裁期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