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无锡的,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与原酒店合同到期为12年12月30号,在12月20号酒店发出通知要跟我新签一年合同,我要求签订无固定合同并书面提出申请,酒店未回应,因为酒店所在地已被苏宁电器买下了,所以也不可能再签合同,然后酒店发出书面通知说合同顺延1年,我们马上书面回复不同意。在13年1月1号后我们继续上班至今,因为前面的合同都有酒店保管,在我们多次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后,终于给了我们合同,一看酒店居然修改了合同,在合同期限B款至2012年12月30日止的后面添加了1条注:劳动合同期满,顺延1年。请 律师告诉我们有什么办法,并告诉我们酒店该如何赔偿我们.谢谢!!如果需要你出面打官司,佣金大概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