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生了三个小孩,他2000年出外打工,一直到09年为止,从来没有过问家里的生活情况和小孩的问题,没有按时给过生活费,每次打电话问拿钱就勉强寄几百块回来,一年加起来就是2000元左右,跟本解决不了小孩的生活,每年小孩读书学费都借钱交,从2007年到现在已经没有夫妻生活,我们分居5年了,这几年我都在外打工,供养女孩读书。对这样不负责任的男人已经死心了,想了解下如何提出起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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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债权债务、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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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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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他户口所在地起诉,要求平分共同财产、处理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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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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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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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向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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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男方户口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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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