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卡在2008年办理了一张足疗长期卡和一张美容年卡一共3800元,还有一张1000元的美体卡。由于怀孕生孩子一直没去,到昨天2013年5月22日才去了第一次。结果被告知卡已经很古老了,而且老总也换了,现在新产品,新项目都要比以前的贵,要按照现在的做。最后交涉,我的意见是三张卡都不要了,给我折出钱来。按照当时花的钱,折去使用过的次数,他们的老总给我一共折出3100元,这些钱可以做现在他们的新项目。我想做的服务现在他们搞活动全卡3800元32次,半价卡16次1900元。但是他们不让我做这个半价卡,只能做全卡3800的,所以我自己还要再交700元。我想问一下,他们不让我做半价卡是不是霸王条约?凭什么别人可以做?我就不能做?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吗?听他们的意思是人家都是现金交付,而我使用的以前的卡,没有给他们钱的,所以只能做全卡再自己交钱。这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