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母亲名下的石库门老房子开始动迁了,房内有四个户口,户主是我母亲,另外一个是我外甥女和她的孩子,她们自己有房子的,还有一个是我另外一个外甥的户口。我的户口在多年前迁出了。我想咨询问问:这种情况我能向他们争取动迁费吗?我母亲的动迁费中可否作为她的财产分割给我?谢谢!
-
一、原则上你不属于安置对象。
二、你母亲的部分她可以处分,属于母亲的安置房只能写母亲的名字,在限制年限期满后可以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变更给你。
-
你不是同住人,不能向他们主张。你母亲动迁款,属于你母亲所有。
-
公租房,你不是同住人,不能向他们主张。你母亲动迁款,属于你母亲所有。
-
一般没有,也不能!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