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退休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第2、3、4、9肋骨骨折(对方负全责),住院医药费已由对方结算报销。该退休人员还能得到伤残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及什么住医院时的陪护费、市内公交、伙食等补助补偿吗?(这些只能人人见到、体会到,却没有票据)。有何规定和标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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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建议做司法鉴定,以具体结果来确定伤残赔偿金的数额。
2、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护理费(司法鉴定会鉴定期限)、交通费(没有发票可以酌情考虑一下)、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30元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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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伤残等级,就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除误工费外,该有的都有。详细咨询请携带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找甘律师面谈,来所咨询也是免费的,或打电话咨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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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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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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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损失都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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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