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已经到期,一直没有续签,到现在已经有7个月。今天写了邮件发给经理,内容是做完这个礼拜就走。公司是否可以以我没有提前30天打招呼为由,不批我的辞职报告,或者让我再做一个月才能走?我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该怎样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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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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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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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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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必提前30天
2、可要求双倍工资
如需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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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尝试,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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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辞职应提前三十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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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的,可以要求二倍工资差额。
协商不成的,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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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已经是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不建议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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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劳动合同同样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你想经理提出了辞职不知是怎样写的。具体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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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不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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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