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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楼房两年未住人,请求供暖公司停暖,供暖公司同意停暖,派人来停暖,由于楼房供暖未进行分户,而且管道都被包在装修材料内,如裁除管道,就要对我的装修造成破坏,供热公司以此为由没停止供暖,我也拒绝缴纳这两年的暖气费,今年拱热公司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我交清供暖费,我以两年没有对暖气实质享有,供暖公司主张暖气费无依据,无法停止供暖属原告的技术问题,与我被告无关所以拒交,这样合理吗?我应该交清吗?

其它综合
2013-05-21 16:02: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