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原来是国营企业职工,母亲和我们三兄妹是农户,故分田到户时我家分了四个人口的田地,后来我们四人的户口随父农转非外迁,故生产队将我们分到的地没收,现在我下岗了想回去耕地,生产队还是不把地还给我们,请问有这道理吗?是否有相关法律可以参考,可以帮忙要回土地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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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集体成员就无法要求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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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详询当地的国土局。
追问:国土局说找村民协商.村民同意就可以.他就可办承包土地证.他还说别的屯也有这样情况.他们协商后既可以拿到土地.但这个村不给我我可以跟他们用法律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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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