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欠人货款,于2008出具欠条一张,无还款期限约定,我父亲于2012年意外身故,对方将我起诉至法院,一审因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断,判该欠条时效已过,对方不服上诉,二审对方不知道去哪儿找了2个证人出庭证明他在2年内向我父亲索要过该欠款,如果法院采纳此为新证据的话,多半就会改变一审的判决。这是终审了啊,让我上诉的机会都没了,我认为对方是故意这样做的或者是用非法手段让这2个所谓的新证人出庭作证,我父亲已故,也没办法证明证人证言,我应该如何应对啊,谢谢大侠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