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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庭状况是,一家三口形式,我是家中独女。我妈妈于97年去世,我爸爸于06年于我后妈结婚。我父母的房子是单位分的福利房(有房产证的),而且房屋上的户主一直都是写的我妈妈的名字。 现在的情况是: 因为那房屋所在地需要进行棚户区改造,现有50几个平方,如果是按照以面换面的话,可以换到60个平方的房子。后妈强烈要求换成120个平方的房子,多余的钱 她出,不要我参与。并且新的房产证上要改成她的名字。一问,这60个平方的房子旧房子我还有份没?如果有份我能占多少?如果我想把我能分得的那份 分出来,应该找那个部门?

其它综合
2013-05-21 08:56: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