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兄弟三个,分家以后老三(智障)跟母亲在老院生活(母亲于2013年病重去世),老二和老三前后院~08年我们村拆迁前,老三出资加盖了老院的房子,拆迁时以照顾两人为由去大队闹花了5000元将老宅划到自己名下,现在老二又说1983的时候就是他的名字,老三的名字根本没有存在过,老二的院和老院加起来相当于其他的两倍,足以说明是两个院,,拆迁后将两人送到养老院!老二已经近五十俩女儿已经出嫁,老三才三十多,请问老二还有能力赡养老三没?还能不能把老三应得家产落到老三的名下?

其它综合
2013-05-20 15:01: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