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向您质询一个问题,我在一个超市工作了3个月,刚刚签了合同,进超市工作的时候是说好的1个月的试用期,然后就正式签合同帮买五险,过了1个半月才签的这个合同,可是上个月就应该帮我保险呀,保险是公司和个人各出一半,可是没有扣我的保险钱,店长说这个月一起扣2个月的,我上网查询社保,显示无此人信息。并且我现在不想做了,可是我还想把这个月工作完,那么在我离开前,超市是有义务履行承诺帮我买2个月的保险,对么?那么我的问题就是,如果超市没帮我买这2个月的保险,我应该采取什么办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