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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在葫芦岛市,我在当地给个人盖房子,房主自己出盖房子的建材。我负责找工人(工人一个20人)盖房子,在这期间,由我找的干活工人,不慎自己从房子上自己掉下来,重伤不治,去世了。死者家属要找我理赔,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是我赔偿,还是房主赔偿。 我和房主没有合同,和工人也没有合同,都是口头协议。没有谈过出现意外的事宜

其它综合
2013-05-19 23:58: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