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两星期前口头要我不用来上班了,要我写辞职书, 然后我说要赔偿,现在他让我周一回去上班,不辞退我了.如果我不去上班就当我旷工,等于自动离职,没有赔偿. 请问现在,我能做些什么呢? 是否要回去上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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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可以仲裁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陈律师
追问:首先谢谢陈律师的热心帮助。 老板之前是口头要我不用上班,我没上2星期后要求赔偿,他现在说不辞退我了,要我下周一上班。他这样做我可以拒绝吗?他说我周一不去上班就当我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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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您好,我已详细阅读了您的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的工作经验和法律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1、回去工作。如再有具体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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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局投诉
追问:请问王律师:我该如何投诉? 这有依据投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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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