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结婚的时候男方家给了我们家十二万,我们这是农村,当时是媒人介绍的,我不同意,是家里人用某些事情逼的,因为婚前没怎么了解过对方,婚后才发现对方头脑有点智障,俩人怎么样都沟通不来,天天吵,后来我提出离婚,《我们办结婚仪式了,还没办领结婚证》我提出离婚之后,他们家说要我们家给他们三十万,给三十万之后,我才能走,这三十万里面包括了前面的十三万彩礼,结婚时办酒席的钱,给媒人的介绍费,还有买家具家电的钱,还有平时给我的一些零花钱等等,您说,像这样的话,按法律来解决的话结果是什么样呢!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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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到现在都没领取结婚证,那么你们的关系不是我们说的婚姻关系,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也不用离婚,因为没有机关会受理的,你们要解除这样的关系自行协商好分开就可以了,但是给付的彩礼是要给对方进行返还的,一般来说法律上仅支持给的现金和买的三金之类的,其余的是不包括在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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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彩礼要返还,其余的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有需要帮助的,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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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要返还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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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常程序走,他们的大部分要求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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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