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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请产假,公司的备用金还有1100在我手上,因为产假提钱请的比较突然,1100备用金没有及时还给公司。请产假的时候公司配的手机也还在我这里, 本想产假结束就回去上班的,但是考虑到办公室人员要调整就一直没有回去,拖了3个月,现在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产假结束之后没有回去上班。这个我是认可公司做法的,确实我违背的员工手册规定。另外通知书上还写着:备用金1100,社保2100(产假期间个人部分+产假结束之后公司给多交了2个月的全款),手机(折现后)700,话费700(这个话费是每个月自动续费的,公司出钱缴费)就算不用,也会产生话费。.同时要求我在4月10日之前还清,没说不还会怎么样。 现在我要领失业金,需要公司盖章,公司说我不还清这些钱就不给盖章,。失业金算下来有3200.我想跟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可以把社保局的钱拿来还给公司,那何乐而不为呢。我跟公司说:备用金的钱我会还,手机也会还。产假期间的社保个人部分也会还,产假结束之后公司多交的2个人本来不是我个人自愿缴纳的,但是您给我缴费了,毕竟我受益了,我也全额自己承担。但是那个700的话费,我是不会还的,因为手机是包月的,公司人负责充话费。您老早就应该给停掉了,为什么要等到3月份的时候才给停掉呢,中间产生了7个月的话费我觉得不应该是我出。后来找了很多公司负责的人,这个事情你推我,我推你,谁都不受理。没办法找到了人事总监,他说:手机不用还了, 话费700得你出。也就是说:备用金+社保+话费700.你还了这些钱,我们就给你盖章。。。。我现在是担心我还了钱,公司到时候又说我手机还没还给他们。我现在的理解是就当我自己花700买了一个破手机,可是公司的说法是,手机不要我还,话费700是我出。

其它综合
2013-05-19 06: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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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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