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于2011年6月从我这借走了1万元钱,当时已写欠条,可是他一直没有还上。前几日找他之后,又重新让他写了一张欠条。我想问,
1、他现在有工作,我可否从他的工资里分月扣除他欠款?
2、如果可以从他工资里面扣,一次最多可以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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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起诉了法院,而且申请执行了他没钱还才能直接从他工资里扣,还需要保留他生活必须费用。建议问他要,不行就起诉通过法院来解决,你的证据很充分,胜诉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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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你胜诉后可以对他的财产申请执行,针对他的工资会扣除一部分作为必要生活费用,其他的用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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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后可以\'留出必要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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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借条是怎么写的?? 扣工资的话,你应该没有这个权力!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还钱,让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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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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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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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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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