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厂口头上讲好了2500元保底。快做到一个月的时候,老板说“第一个月保底两千,要第二个月开始两千王。”一直没发工资到第三个月3号拿了一张工资保底协议书说“不签的不发第一个月的工资。马上不想做的按急辞处理。”我还是没签到劳动局说了,他们说不用签也可以直接结清工你们离厂。打了个电话厂里后叫我们回去拿钱。回到厂,厂里叫我们先写个辞工书再把钱给我们,我们写了后又说“3月份的先给,4月份的过两天来拿。”后来去拿又说要按急辞工扣多少钱。请问这样的辞工书有效吗?这样的协议书我不签不做了厂里是否应该把工资全部结清我?找律师告那工厂我能得到那些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