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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金华卖淫,9号晚上被抓,但是不在现场被抓。进派出所后,被招供出是多次卖淫,但第一次进派出所,但是没钱交罚款,现拘留15天,15号去拘留所见人,上面有派出所的文件函,规定不让人见,警察同志说让我们24号早上去拘留所接人据可以了,但是负责该案件的警察同志说,有可能会转为妇教。请问各律师朋友,像我朋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四不是要提前走关系,谢谢!

其它综合
2014-11-04 18:08: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尽快处理,争取从轻处理
  • 走私、贩卖、运输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一克或者其他少量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从轻处罚。
  •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不涉及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原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仍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裁决拘留处罚的,根据公安部规定,应当在执行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
  •   卖-淫属于违法行为,可处行政拘-留和处罚款。正在怀-孕的妇女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是罚款应当缴纳。  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不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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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