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2010年5月19日我与一单位签订一份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双方合作研发、生产经营项目产品,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法人授权、聘请我全权负责项目的技术研发、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并指派一个协助,若根本违约,就支付违约金200万元,到2010年11日30日没有给我出具相关的授权书、聘书和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还越权解聘我的工作人员,特别是软件开发人员,直接导致我的项目无法开展,我通过这单位法人,购买应用软件,并与其签订了转让协议以及OEM产品,于是我在2012年12月4日给法人邮寄了一份解除合同的通知,2012年10月26日向中级法院起诉,下个月开庭审理,大概内容、就是这样的意思,您认为这个官司我是否能赢?我又怕这单位与软件转让者沟通,出具违供,对我不利,还有法院是不是能公证判决,因为私营单位实力雄厚,个人是弱体,烦请您给予赐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