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6号曹*同学在女生宿舍前与女友发生争执,两名同学甲乙在不远处指指点点并取笑。曹*同学看到后对甲乙进行了辱骂,一会后甲乙同学伙同其他五位同学来到曹*同学身旁对曹*同学进行殴打曹*同学并未还手(有多位目击人可以证明)。情急之下曹*同学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对准甲乙及其他五位同学进行防卫但是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殴打过程中曹*的手机被打坏,其女朋友受到惊吓。一小时后曹*同学叫上他的同学找到甲乙等进行理论,要求赔偿甲乙等并未同意。一个半小时后曹*感到身体不适并住进了医院,花费药费1000余元。现在曹*同学希望可以通过寻求法律得到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