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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工资分两部分,一部分以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转账发到工资卡,一部分以银行柜台直接存款的形式(不是公司的名义),另外,公司的工资条从来只给我们签字然后回收,从来不给员工一份留档,请问如下几个问题: 1:公司不是以公司名义发工资,这样做是否合理? 2:我是否有权退回柜台存入部分并要求公司重新以公司名义发放这部分工资? 3:公司不发给员工工资条留档,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打印工资条并加盖公司公章交我自己留存档?

其它综合
2013-05-16 21: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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