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是女方要离婚,要求是女儿给她,每月付五百元生活费,女方从去年十月底离家出走,男方不同意离婚!男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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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有权拒绝,如果对方坚持建议早作准备。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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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女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积极应诉答辩,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和理由及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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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好,对方诉讼离婚你也是没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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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坚持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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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坚持的不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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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可以作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事由,调解无效的话,法院是准予离婚的。至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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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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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只有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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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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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