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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怀孕了,公司又要搬到深圳去,我又不想去。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补偿。

其它综合
2013-05-15 11:17: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搬迁的情况属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孕期女职工不能适用。那么,现在单位就可能有三种选择:1、找个岗位养着你,不解除;2、与你协商解除,给补偿;3、违法解除,双倍赔偿。
    曾做过一个非诉协商案件,公司按照每满一年给一个月补,同时补足孕期加一年产假期间的工资。可以尝试谈判一下,祝你好运并祝孕期好心情。
  • 要看劳动合同中是否对工作地点做出明确规定,如果明确规定在珠海市,那么你不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 地点变更,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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