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马宅镇人,在2004年在贵州生了一个女儿,现在10虚岁了,按规定我是可以生育二孩的,而且我老公是少数民族户口,计划生育也有优惠政策。因为我女儿出生四个月后我和我老公就一直在东阳生活,我的户口也一直在东阳,所以贵州那边给我上环了之后就没有管我了,马宅镇计划生育站一直就没有通知我去妇检过,这几年我一直是两头不管的状态,我每年都是自己去医院检查或者在东阳市的计生站检查。现在我想办准生证,去了马宅,可是他们说我一结婚我的妇女关系就移到贵州去了,他们管不着,可是我去贵州办那边说也办不了,他们说我长期在东阳生活,户口也在东阳,不归他们管。我记得按法律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归户口所在地和现居地管理,现在我要办准生证到底要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