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国有企业,有一名员工是六级工伤,安排了岗位他拒绝上班,企业可以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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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他劳动关系,但你们单位需要赔偿解除他劳动关系的工伤待遇,甚至你单位有可能要赔偿他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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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但是需要支付工伤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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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他劳动关系,但你们单位需要赔偿解除他劳动关系的工伤待遇,甚至你单位有可能要赔偿他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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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医疗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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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