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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带病退伍优抚是怎样规定的及优抚标准是什么

其它综合
2013-05-14 09:58: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相关待遇

      1、生活补助金

      由镇(办)按季度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2、医疗优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解决。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门诊医疗补助。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报销)比例范围、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报销)后的剩余住院费用,由民政部门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20%。每人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

      因患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数额较大,其医疗费用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报销)以及医疗补助达到最高补助金额后,个人负担仍有较大困难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县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给予特别救助。

      3、精神抚慰

      由镇(乡)为复员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在“八一”、春节期间由镇(乡)走访慰问,因病住院时,镇(乡)要组织人员看望慰问;死亡后镇(乡)组织人员要前去吊唁、告别。火化费减免。
  • 咨询下民政部门
  • 您好!这个是需要看当地的相关政策!我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的相关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