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都是中国公民,在中国注册结婚。现居住在新加坡,并在新加坡共同拥有一套按揭房产,属婚后财产(首付与按揭均在婚后)。请问如果在中国办理离婚,中国法院可否分割新加坡房产?新加坡又会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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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是否执行要看新加坡法律
另如是协议离婚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在新加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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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的财产依据,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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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诉讼,当然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但是境外房产属于不动产的范畴,不动产产权的确认应当依据产权所在地法进行处理,如果所在国与我国有司法协作的协议,且两国法律对不动产的产权规定又不相抵触的,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司法协作协议对该房产作出产权确认,处理结果经过所在国司法确认,亦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不能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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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