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和我的未婚妻子生了一个儿子 如今 女方跑了 请问可以 起诉她吗? 不是为了 孩子的抚养费 、但是女方走了半年 也不来个电话 气人 。也不问候自己的小孩 。所以想起诉 她共同抚养小孩 可以吗 。如果判决是不是从她走的那天开始记起 ,如果起诉了她还是不愿意付抚养费 咋办呢? 注(没有办结婚证 是未婚生小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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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无论是否为婚生子,父母对子女都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可以从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之日起计算。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30%左右,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的日常开支来确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次或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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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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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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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她,要求其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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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抚养权及抚养费。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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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