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机动车道驾驶汽车正常行驶,是双向三车道的路,中间有绿化带隔开的道路,我在中间那条道,在我的车后有一辆电动车在超车道行驶,这时前面又有一辆电动车逆向行驶在超车道上,它从我的边上过,撞上了在我后面的那辆电动车,由于我的车速慢,他们相撞时车子翻到碰到了我的车,我的车漆被碰坏了一点,我叫他们赔,他们双方都不肯赔,请问他们有没有责任赔偿我的损失,还是我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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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好,先报交警,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准,根据责任进行比例赔偿,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请律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书面复核。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以上项目个案均不同,需要结合个人工资、户口等情况计算。
为准确计算建议来电咨询或者带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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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我是低速正常行驶的,没有碰到他们任何一方,是前方那辆电瓶车逆向,他跟别的车相撞翻倒后刮到我车的尾部,因为当时就在我的边上,我有没有责任,若要我自己负责,那是不是很冤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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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你可以向他们主张赔偿。不过这么一点损失,到时候贴进去的时间价值远大于此,我建议你还是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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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你是可以获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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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