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一远方亲戚开的厂工作,右手食指被切断了三分之一,当初进厂时签的是假合同,现在手里没有合同,我想请问一下,按这样的情况,我妹妹应该可以拿到多少钱的赔偿?(她现在还未成年,并且决定以后不在该厂工作)
-
你好
你妹妹工作期间,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应属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被认定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相应的工资待遇,生活护理待遇,因工致残,还可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但是,不同省份的工伤待遇标准是不同,需要你进一步来电咨询。
在外打工者,往往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如何获取和保留劳动关系证据和身体受到伤害的证据,况且,工伤认定程序和求偿程序都很复杂,因此,如果不聘请专业人员提供法律帮助,要么,忍气吞声,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其实,工伤待遇得到实现是有很大保障的,如果需要帮助可进一步来联系。
-
可以要求认定工伤,后鉴定等级后计算赔偿数额。
-
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具体赔偿额 需要根据伤残等级 以及户籍问题等 情况,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