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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有一个朋友在公司打工,期间公司出租房屋一套,租金8万,租赁合同写的是老板的名字,租金收据写的也是老板的名字,公司也没有做财务帐,但钱是我朋友收的,没有给老板,现在老板要起诉,请问这种情况我这个朋友该怎么办?可以不承认他收的钱吗?

刑事案件
2013-05-14 14:35:0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对心理学来讲,这个人不是别人。这个好像不行, 做人的人格更重要,不要被金钱冲昏了头脑,不要心存一丝的侥幸心理。否则后悔晚矣。。。这是严重的犯罪问题更是道德问题。奉劝将物质自己送回或找朋友帮忙送回,真不然偷偷的送回给物质的本人也好。不义之财莫取。相信你会做到的,反恶扬善 做一个社会的好青年
  • 最好承认。
  • 属于职务侵占或者挪用资金,建议电话咨询曹健律师
  • 按您描述可能涉嫌职务侵占,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 不是贪污,最好把钱还了
  • 你好,建议及时的归还
  • 要求返还钱财,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 涉嫌职务侵占罪,最好主动退还,争取主动,如果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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