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村出来的打工人,在一个不到10人的小钣金加工工厂打工,老板没有让我们鉴合同。在我受伤后一个多月他才给我们买保险,也没有去给我申请工伤。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2月25日来这工厂打工,以前做过,3月18日在上班时间手指被机械压伤,老板代去骨伤科拍照。中指和无名指骨折,老板没有让我去医院做手术,而是是代我去了一个小中医诊所用石膏包扎了,40多天的时候去拍照检查康复的很好。老板就要让我做事,可是做了几天,手指又复发。里边代我去看了,他说现在不管我,我没有上班的时间工资给一半,医药也老板出的。狼狈这样做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