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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女朋友认识7个月了,刚耍一个多月他就在我们家住着了,在耍了6个月的时候她怀孕了,经过双方家里人的商量且在她母亲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孩子取了,手术及营养费是我妈妈给我打的5000元,用完了之后,她又检查出啥囊肿、发炎然后又去输液,她就在她朋友那里借了3000,治疗好了之后,他叫我叫我母亲回来照顾她,她回去叫她的母亲和我妈妈说“过门”就是三金 12000元钱 结婚拿38000元再拿20000元摆酒,我母亲说没有那么多钱,她回来之后对我母亲说“没得钱你就命苦了,你娃娃也命苦了”就因为这句话我骂她“爬”她晚上就把他们一家人叫到我们家说这个事情杂整,把钱拿出来还了变成4600元了,第二天会来拿钱。还包庇她说她说的“命苦”不是啥意思,我们这里都在说命苦。之后他家人叫她收拾东西回去,还说“青春损失费”但她母亲留了几样在我家里。意思就是还想整钱。第二天拿钱时,她打电话给我又从4600元变成5200元。我憋得没办法,把苹果4手机拿给高利贷,换了2000元(她拿钱时打了收条)。我母亲知道后,把我从家里撵出去了。至此我就对此女人反感,不想和她在一起了。过了有十几天,她到公司找我,问我家情况。我没有理会他,说要上班了就走了,第二天她给我姐打电话说:“我输卵管发炎,我们家房子装修完了,我们再来说这个事情。(她家里人就想以以后怀不起孩子来威胁我们)”我更加反感这个女人。就想咨询下律师如果打官司她也占不住脚吧?

其它综合
2013-05-12 18: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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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