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九年多,结婚时只有他父母给一辆价值八万的汽车,我一直没有工作,靠我那结婚的礼钱八千元做加油钱出的车,2004年结婚,2005年11月把车卖掉了八万,挣得只有生活费,就跟他哥跑了一年多的车,挣得除了生活费还有点零用,2006年我和他玩了一年07年9月我看不惯就去打工,他就看小孩,我一月500元工资养家,到2008年五月我开店,到2009年初他才干了一年的活,2010年他把车卖给田亮了,2011年3月买了一辆汽车跑到现在,2013年都是我管生活,到现在我们共同积蓄现金存折共八九万多,今年他加油零花花贰万多我们包的红枣地共花八万多,地卖掉了才卖五万现在他哥哪儿,他跟我吵架为钱也一年多,矛盾很深,想离婚,现有一小孩八岁,我想离婚,这样的男人该离婚吗?我应怎么办呢?
-
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
-
是否离婚,自己决定,可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追问:律师你好,结婚时他父母给我们的车是共同财产吗?我妈买的家具也是共同财产吗?
-
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均分。孩子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综合判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