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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跟一村干部闹了点矛盾,那个村干部就打电话把他在县城工作的两个儿子叫回家,三父子拿棍棒扁担跑到我弟弟家,在我家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把房子的前后门堵住,把我叔和我弟用棍棒打倒在地后,还乱打一通,再用脚踢,我叔和我弟都被被打得头破血流,满屋子地面上都是血迹,我弟当场昏迷。打120急救,3个小时以后才被送到县中医院,现在我叔和我弟在中医院治疗,我弟全身上下几十处受伤,伤的很重,几天都吃不下东西。现在法医鉴定结果已经出来,我弟属“轻伤”,我叔属“轻微伤”,村干部三父子故意打人已构成刑事案件,但是找对方协商,对方确不肯赔偿,还说要我们赔偿他们,原因是他的儿子在我弟家摔倒受伤了。我们去找当地派出所,派出所以伤口不到6CM为由说不能抓人,还说不知道有没有钱赔!明显的那个村干部早已经打通关系,可我弟头上有四道4--5CM的伤口,眼眶也有伤口,四肢全部被打的浮肿,身上也到处是瘀肿,难道派出所不作为,对方也不做损害赔偿,就想这样了事

损害赔偿
2013-05-11 1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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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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