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上海青浦一个厂里做了很多年,一直没有任何的协议啊考勤啊没有工资的签收证明,因为是私人单位,所以老板都是给现金的,不用签收。后来厂搬迁了,重新成立了有限公司老板把我妈妈列为合伙人,但我妈妈没有实际出资,50万的注册资金其中老板出30万,又从公司转账给工商20万作为我妈妈出资的,接下来我妈妈就继续在这个有限公司上班职务是采购,依然没有协议没有考勤没有工资签收。现在2人起矛盾了,我妈妈想知道能否打劳动官司主张自己这些年应得的报酬,胜算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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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而非合伙人。2、如果工商登记上股东登记您母亲的名字的,那您母亲对公司有股东权利,其中包括经营权,决策权,知情权,要求分配红利的权利等。3、若如您所述您母亲占公司40%股份,有权占据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一席之地,建议从财务入手,详情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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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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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操作的。若需要进一步帮助可来电或来律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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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母亲之前的劳动报酬如果未支付,可以要求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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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同时不放弃股权,可以用股权来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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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2、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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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