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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开发商2008.04.13把房子卖给他人后在房管局备案,于2009.03.20他人未能成功购买,在房管局撤销备案,我在2009.06.11买下这套房子于当日备案。5.12地震后,国家出台政策在08.5.13-09.12.31期间买房子的有震后补贴,但是我去领取补贴的时候房管局说备案时间在08.04.13号,不认可我的备案,只认此房产的第一次备案时间。请问开发商是否有责任,能否赔偿损失。

其它综合
2013-05-10 11:13: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