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995年土地动迁时,土地承包经营证上 地亩数少0.03亩,当时村长、组长、代表 三人合计将村头的余下0.07亩零头补贴我家(口头许诺,没做记录),刚好0.07亩地边有我家栽的三棵树。2013年1月底,我们村有个人趁我家人不在家时,将我家树卖掉。现在村长愿意证明那地是许诺给我家的,代表因故过世,而组长不承认许诺给我家。请大家帮忙看该如何?目前卖我家树的那人以滥伐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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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你们的损失
追问:叶律师,您好
一:他当初伐我们家树时,理由是0.07亩的地 有争议,不承认是我家的 虽然20年来至今 一直是我家在经营管理的。
二:95年 协商许诺0.07亩地补贴我家的三个人,有个人已经过世,仅有一个人承认当时许诺给我家,另一个人因和他家亲近,不承认许诺我家。
我的理解是,土地经营证上确实少0.03亩,老村长愿意给我家证明,此地20来年至今 一直是我家在管理,仅凭这些信息,在法庭上能否断定,此地是我家的??
然后再确定此树是我家的,他的行为属于偷伐行为。要求赔偿
解答:不一定的,建议你到当地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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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