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6月入职的,08年后已经签了两次合同,现在合同到期公司要终止合同,补偿从08年赔偿的,请问我要怎么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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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你在公司工作满10年或已从08年后,已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你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后,就无权要求了,曾多次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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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第二次合同期满前要书面通知单位和你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如果拒绝,你可立即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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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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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对你已经很有利,无需再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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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有需要,可委托本律师协助处理,来电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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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可以带上资料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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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书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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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书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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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合同到期前书面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拒绝签订,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从入职起计算,每一年补两个月的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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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