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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在4月30日上午9点左右时候我开车和一辆私家车相擦,我全责;交警处理完后我们到快赔中心,当时因为当事人要等他朋友所以等了半个小时左右去的,路上他朋友给我说要带当事人到其家里及所在公司说一下让我先去,我在快赔中心等他们1个多小时,在11点半左右他们到的,然后就办理相关手续,我提前支付他保险公司定损的维修费500元,后12点40左右我们离开快赔中心;在5月2日时候当事人发信息说4月30日其加班有3倍工资,但是由于这个事故公司算她旷工,要我赔偿其损失,当时他没有说数额,就没太在意;5月5日时候,发信息说车修好了,但是没有在4s店修,所以没有发票给我,说没有发票我可以报80%,然后要我支付其误工费等费用500元,请问这个费用我是不是要出,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5-09 16: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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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