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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初,我开着小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到了现场,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责任是五五划分,事故发生后,我这边产生了医疗费用一万多元以及修车费用八千多元。双方协商未果。交警大队暂扣大车司机5万元押金。可一直未协商成功拖到至今两年多了。前段时间我听说大车司机已经将交警暂扣的押金领回,从发生事故到现在,大车司机和他所在的车辆保险公司还未赔偿我一分钱。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大车司机及其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吗?已经过了追偿的时限吗?如果起诉,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5-09 10: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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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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