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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原来在企业工作,养老保险从94年已交到2007年,然后由于我离开那个企业,企业就给我停了,我想问问:1、本人未与原单位办理任何解除合同的手续,单位直接给停交了,我听说本人未解除合同是不能停缴的。是这样吗?原单位是否存在过错?2、请问辽宁省与吉林省哪个社保高些?因我本人现在在辽宁,不知道是在吉林交还是在辽交更好些?请给予 解答,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5-08 08:45: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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