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未婚。男方家人准备购买一套单位房,但是要盖好肯定是两年之后,在这之前我们会结婚。男方母亲说等两年后买到房子,然后赠予他的儿子。并说每月贷款都由他儿子的全额工资去垫付,我的工资作为生活开支。请问下这种直系亲属赠予房屋的房产是百分百属于受赠者的吗?另外这套房子赠予后只写男方的名字,那还属于我们共同财产吗?虽然我的工资不作为还贷用,但是也要用在生活开支上面,那我和这套房子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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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他们写清楚只赠与给男方那么与你无关。如果不说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计算是前者那么对于婚后还款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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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属于受赠者,只写男方的名字,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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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