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公司的员工 在该企业工作10年签有劳动合同 因该企业先后2次转让 2013年8月末我劳动合同到期 新接手企业以满44周岁为限 朝44周岁就不给签合同 我现以47周岁未到退休年龄 在到其他公司找工作以超过进场的年龄 请问像我这样情况怎样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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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委托 本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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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要求未签约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年工龄一个月本人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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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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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已满10年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续签劳动合同至法定退休年龄,否则构成非法解雇,应支付一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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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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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