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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婚后的房子是我的名字,但是首付和房贷是我婆婆一直在还。我们四月份开始分居,说好每月给我一千块钱,但四月份他只给了我五百。他现在不回家,如果离婚我有权利要孩子的抚养权吗?房子能有我的吗?

其它综合
2013-05-09 14:36:0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对于房屋的权属确认是以产权登记为标准的,就是说房屋登记在您的名下那么一般来讲房产就是您的财产。但是如果实际的出资人和还款人可以证明房屋的实际出资和还款情况,向法院要求确认产权的话,那么房屋的归属就需要具体分析了。至于孩子的抚养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孩子的惯常生活情况等,来具体认定。总之婚姻中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均较为复杂需要掌握详细的情况具体分析。如需要可直接联系律师咨询。
  • 孩子抚养权可以争取,房屋如果婚后购买的,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母亲出资属于共同债务;可以主张孩子抚养权。
  • 孩子在两岁以下,一般判归女方。
    婚后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您可以分得一半。
  • 可争取孩子抚养权,房子登记在你名下有你份额
  • 建议带齐材料来所当面咨询。
  • 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 孩子在两岁以下,一般判归女方。
    婚后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您可以分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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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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