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以68万元卖一房子,合同上写的是我实收全款68万元,买房人给付全款66万元,余款2万元由代理公司给我{代理公司是由买房人找来的,我不认识,买房时并没有提2万元的事,等到过户更名后才说让我们去中介公司取2万元余款,现在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中介公司会给买房人出2万元房款,我是先更的名后给我的首付款}现在买房人已经给付66万元,余款2万元让我去找代理公司要,但是现在这个代理中介公司的总经理因为涉嫌诈骗被刑拘,中介公司全部停业,钱没有地方要了,买房人说他已付完全款要求我搬家,可是我并没有收到全款68万元,还差2万元,现在我找不到中介公司的人,我能不能要求买房人付2万元?如果不能要走法律程序得多长时间,怎么告,应该告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