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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两小孩子纠纷,其中一人将对方摔倒致骨折,住院治疗现已康复。受伤孩子监护人提出:医药费全额2900元,车费1160元(因病情需要,包车往返骨科医院多趟),住院期间生活费1170元(住院期间产生的),找人看管费200元(两天由外人在医院照顾),营养费700元,护理费7200元。如此合计13300元。学校很苦恼,怎么协调?特别是护理费有相关标准吗?医药费在医院已经报支的1000多元应该在总额2900元中扣除吧?都是农村家庭,都不容易。请求律师给一些建议或者具体数据,确保维护两个家庭的利益。

其它综合
2013-05-06 16:39: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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